一、公司与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关系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 100% 北京汽车工业 100% 北京汽车摩托车 38.48% 北汽福田汽车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造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0.7% | |----------------------------------------|
    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截止2004年底的股东名册显示,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司法拍卖方式获得公司319.5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0.7%)。公司已于2004年年报中予以公告。
    由于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汽车摩托车联合制造公司(本公司大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上述收购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关于要约及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规定,因此,应履行豁免要约收购手续。
    二、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批复
    2005年9月13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5]79号文《关于同意豁免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福田汽车”股票义务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该《批复》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豁免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因司法裁决增持福田汽车319.5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0.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