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3年12月26日在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未到会董事张汝文、闫军分别委托到会董事李礼善、张景华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选举苑尔卓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李礼善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成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由毛国芝先生、叶森先生、刘敬霞女士组成,毛国芝先生任召集人;成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会由马熙康先生、李礼善先生、刘敬霞女士组成,马熙康先生任召集人;成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由张锡让先生、苑尔卓先生、刘敬霞女士组成,张锡让先生任召集人。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