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2年11月24日在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未到会董事张汝文书面委托到会董事张文彬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4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礼善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收购华辉活性炭开发有限公司外方股权的议案。
    宁夏华辉活性炭开发有限公司始建于1992年,自创建以来年年盈利。产品70%以上销往欧美、日本等国。现已成为集科研、开发、产销为一体的活性炭企业,是国内首家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的活性炭生产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118.7675万元,2001年末总资产3912!万元、净资产1605万元、净利润181万元,注册地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主营业务为开发生产各种类型、规格和性能的活性炭及其制品。
    多年来华辉公司集中了一批优秀的中青年活性炭科技人材,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较强的技术创新和市场、产品开发能力。同时,经过不懈努力该公司已开辟了较好的销售渠道,具有良好的信誉、广阔的市场前景。且该公司具有自主出口权,综合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为响应中央关于开发西部的战略号召,调整产业结构,进入环保行业,为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收购美国ENCINAL码头公司总裁王正本先生持有的宁夏华辉活性炭开发有限公司393.7675万股的外方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宁夏华辉活性炭开发有限公司1113.7675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99.55%。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