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4月23日 在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14名,代表 股份14340.368万股,占总股本25120万股的57.0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的祖贵洲律师对股东 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由董事长李礼善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 式通过了参股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赞成:14340.368万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项投资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
    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祖贵洲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出席会议股东资格 合法有效;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程序、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规范意见》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到会股东未提出新的议案。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