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一日在宁夏恒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十一名董事会参加了会议,经表决,会议作出了以下决议:
    一、选举刘京喜先生为公司首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选举李礼善先生为公司首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聘任朱公录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聘任高小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五、聘任陈劲松、詹灵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锡让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六、由董事长委派授权代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七、批准、确认以追认公司创立之前公司筹委会以公司的名义签署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但不限于:
    1、招股说明书;
    2、承销协议;
    3、公司设立之前公司筹委会以公司名义为公司的利益签定的其他有关协议。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