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1年5月18 日召开 的本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 派息方案:
    以公司2000年末总股本229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 元 (含税),共计分配红利6888万元。
    由于本公司2001年2月配股新增股本2160万股,现有总股本25120万股。 实际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4元(含税),其中:社会公众股扣税后每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2.19元(持有流通股的机构投资人不扣税)。
    二、 派息具体实施办法:
    1、 股权登记日:2001年6月15日
    2、 除息日:2001年6月18日
    3、 红利发放日:2001年6月27日
    4、 每股税前红利金额 0.274元
    5、 每股税后红利金额:社会公众股0.219元,国家股、法人股0.274元。
    6、 发放年度:2000年度
    7、 发放范围:截止2001年6月15 日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8、 红利领取办法:
    ⑴. 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通过清算系统向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并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 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 其红利暂由上 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保管,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⑵. 国家股、法人股股东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三、 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952-3671394
    E-mail: HLCW@public.yc.nx.cn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