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4月4日、4月5日、4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涨幅偏离累计值达到20%,出现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公司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咨询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公司主要股东确认,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相关的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