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于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一日在宁夏恒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88,647,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4%,符合法定要求。会议认真审议了所有议案,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审议通过了《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设立公司的议案,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具体事宜;
    五、审议通过了《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异型股钢丝绳改造项目和兼并宁夏冶金建设公司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用宁夏会计师事务所;
    八、选举产生了公司首届董事会,其成员是刘京喜、杨福国、邢智生、李礼善、高小平、马晓秋、代相凡、朱公录、王朝刚、李桂林、曹永平,共十一人;
    九、会议选举齐士安、张文彬、刘志奇三人为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阚建军、高国俊二人,一起组成公司监事会。
    本次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证处公证。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