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方暨资产占有方: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二 评估目的:委托方对外转让所属泉州纸板厂分部资产
    三、评估范围:委托方申报的所属泉州纸板厂分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四、评估基准日:2003年11月30日
    五、主要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
    六、评估结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公司所属泉州纸板厂分部评估前资产总额为50,389,664.03元,负债总额为1,568,350.65元,净资产总额为48,821,313.38元。清查调整后资产总额为50,389,664.03元, 负债总额为1,568,350.65元,净资产总额为48,821,313.38元。经评估,评估后资产总额为39,543,771.14元;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总额为39,543,771.14元,净资产评估减值9,277,542.24元,减值率为19.00%。
    七、特别事项说明详见报告正文。
    八、本报告至2004年11月30日内有效。
    九、本报告附表及附件与资产评估报告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 永 忠
    注册评估师: 宋永霞、王伟华
    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摘要
    一、委托方暨资产占有方: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二 评估目的:委托方对外转让所属泉州市民政造纸厂分部资产
    三、评估范围:委托方申报的所属泉州市民政造纸厂分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四、评估基准日:2003年11月30日
    五、主要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
    六、评估结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公司所属泉州市民政造纸厂分部评估前资产总额为8,835,868.13元, 负债总额为2,224,478.29元,净资产总额为6,611,389.84元。清查调整后资产总额为8,835,868.13元, 负债总额为2,224,478.29元,净资产总额为6,611,389.84元。经评估,评估后资产总额为3,321,882.63元;负债总额为1,984,886.00元;净资产总额为1,336,996.63元,净资产评估减值5,274,393.21元,减值率为79.78%。
    七、特别事项说明详见报告正文。
    八、本报告至2004年11月30日内有效。
    九、本报告附表及附件与资产评估报告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 永 忠
    注册评估师: 宋永霞、王伟华
    二○○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