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2月25日上午在公司科技楼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国英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人,代表股份21501.93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2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并经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固定资产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1.38亿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75万亩速生丰产造纸原料林基地建设步伐,落实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大会同意公司以部分固定资产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1.38亿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为:公司热电站(一、二期及降压站)、化浆和碱回收车间等固定资产做抵押,未来项目经营期以林木资产做补充抵押。经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9月30日),热电站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为36192.04万元,化浆、碱回收系统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为5723.51万元,合计提供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评估值为41915.55万元,抵押期限为15年。并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提供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评估总值41915.55万元范围内,按法定程序办理资产抵押借款手续。
    同意21501.93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