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0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提交的《关于公司以自 有资金受让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拥有的南平星光大厦和福州安泰黄金广场东段4 -10层公寓式写字楼的提案》,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刊登于2001年10月24日的《上海证 券报》和《中国证券报》。至2002年6月12 日公司拥有的南平星光大厦和福州安泰 黄金广场东段4-10层公寓式写字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已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