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2001年10月 23 日召开的 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01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 国证券报》刊登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将2001年中期分红派息的有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2001年6月30日总股本30594.66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1.50元(含税),流通股个人投资者税后每股派发红利1.20元,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45,891,996元,尚余未分配利润110,040,253.73元,结转下半年。
    二、发放范围
    2001年12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发放金额
    每10股税前红利:1.50元
    流通股个人投资者每10股税后红利:1.20元
    四、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1年12月12日
    除息交易日:2001年12月13日
    发放日:2001年12月21日
    五、红利发放办法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本公司代发现金红利款总额后, 于现金红利发放日之前的第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 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 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确认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 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 到现金红利。
    2、国家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六、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
    邮政编码:353000
    电话:0599-8808806
    传真:0599-8801260
    联系人:李永和、李秀淼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