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 10月23日上午在公司科技楼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股东持股总数为30594.664万股,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经授权的股东代理人25人,代表股数21935.7288万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71.7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 决,并经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2000年度未实施利润分配,为回报股东,大会同意调整2001年利润分配 政策,在2001年中期实施分红。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1年 1-6 月,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2840217.56元,净利润44636954.46)87%>%)元,按10% 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4558353.47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2279176.73元,加上2000年度结余 未分配利润118132825.47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55932249.73元。 大会决定公 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1年6月30日总股本30594.664万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 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5891996元,尚余未分配利润 110040253.73元,结转下半年。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193572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工业总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 受让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拥有的星光大厦和福州安泰黄金广场东段4-10层公寓式 写字楼资产的提案》。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企[2001]329 号《关于南平星光大 厦和福州安泰公寓式写字楼资产评估项目合规性审核意见的函》, 同意经评估的南 平星光大厦和福州安泰黄金广场东段4-10层公寓式写字楼的资产按国家有关规定进 行转让。大会同意按2001年9月14 日公司与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签订的《资产转 让协议》, 受让价格以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南平星光大厦和福州安泰 黄金广场东段4-10层公寓式写字楼资产总值8826.36)万元作为受让价款。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后,公司将依法办理产权过户等有关手续。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389848股,占出席大会参与表决的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鉴于本次资产受让属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工业总公司持有公司 股份214946640股以及其他3名关联人持有公司股份20800股,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该项 议案表决。
    3、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