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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于2005年4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05年5月10日上午10:30在南平星光大厦1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8人(董事林孝帮先生因公外出,授权委托副董事长陈守勤先生表决),公司监事3人,实到3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国英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光泽县金桥林业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光泽县延杉林场有限公司的议案》。合资公司名称为:光泽县延杉林场有限公司(已经工商预核准,以下简称延杉林场公司),注册地址:光泽县二一七路182号,注册资本:48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26,4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55%;光泽县金桥林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泽金桥公司)以经评估后的94849亩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的45%作价19,633,743元和现金1,966,257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5%。经营范围(以工商局核准为准):山地综合开发利用,林木种植、采运、销售,木材加工利用(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经合资双方协商同意,在延杉林场公司组建后,由延杉林场公司出资23,996,797元受让94849亩中光泽金桥公司出资余下55%的林地及林木资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与光泽金桥公司合资组建光泽县延杉林场有限公司,有利于加快公司原料林基地建设步伐,确保公司生产所需原料有序、稳定供给;同时,与光泽金桥公司合作建设原料林基地,可以享受现有国有林场两金返还等优惠政策,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