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聊城香江光彩大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香江”)收购景德镇市香江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德镇香江”)90%的股权和南昌香江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香江”)30%的股权,已于2004年11月30日经本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2004年12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截止目前,上述收购股权的过户手续和资金支付已全部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聊城香江以2,824.29万元现金收购景德镇香江90%的股权,已于2004年12月17日在景德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聊城香江以2,666.95万元现金收购南昌香江30%的股权,已于2004年12月20日在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截止2004年12月20日,聊城香江已将上述股权收购价款共计5,491.24万元支付完毕。
    特此公告。
    
山东临沂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