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临沂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2月20日上午在本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76人,代表股份6901.9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中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决议6901.67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股反对、308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改组的议案
    选举翟美卿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6901.67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股反对、3080股弃权)。
    选举修山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6901.67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股反对、3080股弃权)。
    选举谢郁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6901.67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股反对、3080股弃权)。
    选举程瑶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6901.67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股反对、3080股弃权)。
    选举魏明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6901.67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股反对、308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监事会改组的议案
    选举李少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6901.67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股反对、3080股弃权)。
    选举李开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6901.67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股反对、308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项决议6901.57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1000股反对、3080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议案
    该项决议6901.673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股反对、3080股弃权。
    以上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03年9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许志刚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临沂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