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公告了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工集团”)向深圳市南方香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 转让本公司28.97%国家股事宜。
    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于2003年7月14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函?2003?83号文核准后,山工集团和南方香江于2003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至此,公司总股本仍为17589万股,其中,南方香江持有50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7%,成为第一大股东:山工集团持有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3%,成为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山东临沂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