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3年3月19日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王志中先生因公出差,授权执行董事长卢志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并代其行使表决权。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2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三、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25,510,183.05元,提取法定公积金2,577,203.89元,提取法定公益金2,577,203.8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355,775.27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9,555,280.83元,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99,911,056.10元。公司原计划在2002年年终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当年实现净利润用于分配的比例约为70%,并以现金形式派发,鉴于当前工程机械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自己在行业中的地位,确定2003年仍以扩大市场份额为目标,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张 预计2003年公司产销量将增长40%以上 ,为此,董事会决定本年度利润不分配,全部用于扩大再生产。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以上第一、二、三、四项需提交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山东临沂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