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工集团”)通知,山工集团于2002年9月11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000000股国家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烟台市分行,为烟台工程机械厂向中国工商银行烟台市分行贷款3117.5万元作质押,质押期限为2002年9月11日至2003年9月15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证明书编号:SHZ020425)。
    特此公告
    
山东临沂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