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4月2日以书面文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5年4月12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五人,董事刘开勇先生、沈心亮先生、赵铠先生、姜彦福先生因公务不能参加表决。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按法定程序审议了议案。
    会议做出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刘开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由于工作调动原因,刘开勇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呈,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长职务。董事会同意刘开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且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副董事长姚桐利先生代行职权。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