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3月10日上午九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四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5年2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所持股份2173213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5500000股的66.77%,其中:非流通股股东代表1名,代表股份216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6%;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名,代表股份13213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开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了股东大会的五项议案,并以记名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4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
    同意217321364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21364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非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16000000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同意217321364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21364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非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16000000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同意217321364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21364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非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16000000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2004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为:
    同意217321364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21364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非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16000000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4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47,531,747.92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4,754,538.24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4,754,538.24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8,022,671.44元,加上年初转入的未分配利润41,507,513.24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9,530,184.68元。本年中期,公司以217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0.5元(含税)。年末拟以2004年末总股本325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1.20元(含税),计39,060,000.0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9,620,184.68元。
    表决结果为:
    同意217321364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21364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非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16000000股;弃权0股;反对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孙涛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2.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