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3年9月28日召开。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按法定程序审议了议案。
    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监管办事处文件《关于加强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本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IRM)制度》。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制度》能切实有效的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并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故同意通过此《制度》。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