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2002年4月25日上午8: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 实到董事八 人,董事赵铠先生因公务不能参加会议,委托倪道明董事长代行表决权。监事会五名 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 会 议按预定程序审议了议程中全部议案。
    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转让销售综合楼的议案》及《销售 综合楼处置合同》
    1.公司向大股东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以下简称″北生所″)转让销售综合楼, 转让价格不低于双方共同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中所载的评估值。
    2.公司自北生所取得全部价款之日,视为北生所实际接收销售综合楼,并且, 至 销售综合楼房产证办理至北生所名下时,公司有权继续独家无偿使用销售综合楼。
    3.双方确认, 在北生所将销售综合楼的房产权属证明办至其名下(包括完成建 设用地的土地出让手续)后, 北生所应根据公司不时发出的书面通知向公司转让销 售综合楼,并办理销售综合楼的房产权属证明至公司名下的相关手续。 届时双方将 另行签订有关转让合同,转让价格不高于《销售综合楼处置合同》项下的价款。
    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两名独立董事均同意该议案, 并发 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有关《关联交易公告》将在销售综合楼转让的评估报告完成后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贷款展期的议案》批准公司申请2002年5月23 日 到期的3000万元工商银行贷款展期一年。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