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二零零一年三月六日上午九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 实到董事八人,董事王玉山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委托倪道明董事长代行表决权。 监 事会四名监事列席会议,监事张凝普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 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有效人数,会议按预定程序审议了相关议项。
    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 通过公司《2000年度报告》正本及其摘要
    二、 通过《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 通过《200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 通过《2000年度财务报告》
    五、 通过《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37,919,886. 45元, 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813,426.38元,按10%提取公益金3,813,426.38元,未分 配利润30,293,033.6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8,222,886.14元,累计可分配利 润48,515,919.83元。拟以2000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2.00元(含 税)。
    2001年度,本公司拟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 于该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实施; 2001年度的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30%,2000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用于股 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30%,主要采用派发现金的形式进行股利分配。具体分配办法届 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 通过《关于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1年4月10日上午8时30分在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 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出席会议费用自理。
    主要议程如下:
    1、 审议《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0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 审议《2000年度财务报告》
    5、 审议《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4月3日。凡登记日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参加会议,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股 东持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出席持本人身份证、 授 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 式进行登记。
    会议登记时间:2001年4月4日-4月5日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四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24
    联系电话:010-65772357;65772354;65762911-2710(2711)
    传 真:010-65772354;65792747
    联 系 人:陈昌金 刘伟忠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