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6月19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29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七人,董事吴振山先生、独立董事邱洪生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杨珊华先生、董事姚桐利先生代为表决。监事会四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按预定程序审议了议程中的全部议案。
    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修改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高层管理人员规范职务消费暂行办法》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