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6000万元
    ●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6000万元,无预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3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有限")签订新建车间项目涉及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确定反担保人后为其向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流动资金授信和4000万元新建厂房专项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号
    法定代表人:姚桐利
    经营范围:疫苗(水痘减毒活疫苗、麻疹减毒活疫苗)生产,开发、研制生物药品;生物技术转让、咨询、服务。
    与我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1) 资产总额:17,500万元
    (2) 负债总额:1,118万元
    (3)净资产:16,382万元
    (4)净利润:3,204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主要内容 流动资金授信担保 新建车间专项贷款担保 担保期限 1年 3年 担保金额 2000万元 4000万元 贷款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 担保方式 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长春有限申请上述贷款及授信主要用于新车间的建设和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且其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不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占公司2006年经审计后净资产的9.15%,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