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天坛生物
    股票代码: 60016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4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4号
    联系电话: (010)65750792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报告书签署日期: 二00七年二月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三、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持股变动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划入方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定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所 指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
    中生集团 指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
    天坛生物、上市公司 指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本次股权划转 指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中生集团将其全资下属子企业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持有的本公司18,315万股国有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27%)划转至中生集团直接持有的事项。
    股权划转协议书 指2006 年11月23日,本次股权划出、划入方签署之《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本报告书 指《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原直属于国家卫生部,1998年与卫生部脱钩,并入中生集团,成为中生集团全资子企业。
    法定注册名称: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4号
    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4号
    法定代表人:封多佳
    注册资本:87,500千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1203092(1-1)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菌苗、疫苗、类毒素混合制剂等防疫制品及抗毒素血液制品、诊断用品、血清等生物制品的研制和开发。
    经营期限:永久
    联系电话:(010)65750792
    二、高层管理人员背景的简要介绍
姓名 职位 国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长期居住地 境外居留权 封多佳 所长,党委书记 中国 男 620102195605043334 北京市 无 赵春山 副所长,党委副书记 中国 男 110101195401292017 北京市 无 沈心亮 副所长 中国 男 620102195401110013 北京市 无 彭学勇 副所长 中国 男 110105195109064135 北京市 无
    三、简要介绍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无。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本次减持实施前,北京所持有天坛生物183,150,000股国有限售流通股,占天坛生物总股本的56.27%。作为中生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股份是服从中生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所不再持有天坛生物的股份,且北京所在未来12 个月内没有继续直接、间接增持天坛生物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天坛生物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北京所持有天坛生物183,150,000股国有限售流通股,占天坛生物总股本的56.27%。
    二、转让协议的基本内容
    2006年11月23日,北京所与中生集团共同签署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该协议约定:待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对中生集团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后,北京所所持天坛生物183,150,000股国有限售流通股(占天坛生物总股本的56.27%)无偿划转至中生集团名下,中生集团成为天坛生物的控股股东,北京所不再持有天坛生物的股份。
    (一)股份划出方: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
    (二)股份划入方: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
    (三)划出股份数量:天坛生物183,150,000股国有限售流通股
    (四)划出股份代表上市公司权益比例: 56.27%
    (五)本次划转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国有法人股
    目前,本次股权划转已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尚需中国证监会豁免对中生集团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天坛生物之间的债权债务、担保及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天坛生物之间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以及担保和诉讼事宜。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卖天坛生物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声明和签署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声明如下: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
    所长:封多佳
    二00七年二月十五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国资产权[2006]1571号《关于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
    3、北京所法人营业执照;
    4、北京所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