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牌。
    2. 公司将依据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