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 东大会于一九九八年六月二日下午二时在卫生部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学术报告厅召 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数为23人,代表股份930 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经大会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同意并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审议通过了《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
    五、选举产生了本公司首届董事会成员:倪道明、杨光林、姚桐利、赵铠、王 玉山、吴振山、赵国军等共七人;
    六、选举产生了本公司首届监事会成员:唐学群、张光、张凝普共三人;
    七、审议通过了《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抵作股款的财产作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交易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决定聘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十、由中小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与其发 起人之间签定的关联协议的议案》。
    十一、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成立登记及股票上市的各项具体事宜;
    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市公证处公证。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