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2005年12月8日召开,公司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决定召开2006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根据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月16日召开2006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征集股东投票权委托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公开向本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2006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三、对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的出资额调整为现金出资7450万元。
    2004年4月22日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出资组建浙江巨塑化工有限公司的议案》,因合资方出资意向变化,该公司未组建。现公司与衢州联众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塑胶有限公司和海南电通海杭投资有限公司等达成协议,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组建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已经工商局核准名称)。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的出资调整为现金出资7450万元,占该公司股权的74.5%。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设立后,由其承接原由本公司建设的年产12万吨聚氯乙烯项目。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