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函告,巨化集团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7695万股中的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质押给上海银行淮海支行用于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04年12月15日至2009年12月15日止。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