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届九次会议于2004 年3 月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宪钢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3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3、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班子的运作和决策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完善,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或出售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公司与关联企业交易按股东大会批准的相关协议执行,无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 年3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