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二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12名,实到会董事12名。公司监事、公司总会计师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志翔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后举手表决,一致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根据产品市场需求和提高装置节能环保的运行效益,同意投资建设下列项目或开展项目前期报批工作:
    (1)总投资5820万元,在本公司控股98%比例的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5万吨HCFC-22技术改造项目。
    (2)总投资分别为4988万元和4949万元的年产14万吨离子膜烧碱引进关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和配套技改项目。
    (3)投资1627万元建设合成氨煤气炉吹风气回收装置。
    (4)同意开展PVC改造扩建项目建议书报批的项目前期工作。
    三、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李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丁锦南先生因年龄原因,同意解聘其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对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公司独立董事文宗瑜、朱荣恩、强纪英、童云芳认为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李建华先生简历:
    李建华:男,1963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职称,中共党员,历任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烧碱车间副主任、主任,电化厂副厂长、副厂长兼总工程师、厂长。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