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一届四次会议于2001年2月2日在巨化宾馆第六会 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南华主持并审议通过如 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199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 审议通过《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条例》;
    三、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等 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 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在 执行公司职务中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的财务报告 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四、报告期内,公司变更了8093万元的募集资金投向 ,其变更的程序是合法的, 募集资金投向与承诺(含合法变更)投入项目一致。公司董事会一届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公司募集资金节余部分投向的议案》与实际一致。
    六、董事会批准核销2000年度固定资产损失737.34万元,存货损失153.83 万元 和坏帐损失7528.95元,其依据充分,决议程序合法。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