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届三次会议于2002年3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宪钢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后通 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1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三、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总经理班子的运作和决策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总经 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 度建立完善,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
    4、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或出售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 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 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公司与关联企业交易按股东大会批准的相关协议执行,无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