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天会审[2001]第37号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00年12月31日) 的投入情况进 行了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 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我们的责任是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出具专项报告。本专项报 告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 求出具,所发表的专项审核意见是我们在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的 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的取得的材料作出的职业判断。
    经审核,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入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量和资金到位时间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8]68号《关于设立浙 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 由巨化集团公司独家发起并以社会募集方式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5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1998] 129 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系统于1998年6月1日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A股股票7 ,200万股,另向公司内部职工配售A股股票800万股,共计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 行价为每股5.75元。截至1998年6月10日,实际募集股款460,000,000.00元, 扣除承 销及其他发行费用16,583,166.34元,加上公司上网定价发行时有效申购中签利息收 入58,995.00元,公司实际取得募集资金净额为443,475,828.66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2000年12月31日,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按实际投资项目, 分别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1.工程投资
工程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时间 投资金额 完工程度
乙氧氟草醚 1998-2000 2,331.63 已完工
甲烷氯化物技改(含一氯甲烷技改)1998-2000 13,754.49 已完工
无水氢氟酸技改 1998-2000 1,767.64 已完工
HCFC-22装置技改 1999-2000 2,419.96 完成58%
2万吨离子膜烧碱 1999-2000 3,322.00 完成68%
2万吨/年聚偏氯乙烯一期工程 1998-2000 11,428.29 完成95%
小 计 35,024.01
2.长期股权投资项目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时间 投资金额 股权比例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农药厂 1998.10 2,688.00 100%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1999.09 2,044.16 25%
小 计 4,732.16
3.补充流动资金 1,136.66
合 计 40,892.83
    (二) 经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运用情况与相关招股说明书及股东大会批准变更 后的承诺内容进行对照,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1.投资项目和招股说明书及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后的承诺投资金额对照表
序号 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 差异
(1)乙氧氟草醚 2,331.63 4950.00 -2,618.37
(2)甲烷氯化物技改 13,754.49 13,016.00 738.49[注1]
(含一氯甲烷技改)
(3)无水氢氟酸技改 1,767.64 2,329.00 -561.36
(4)HCFC-22装置技改 2,419.96 4,206.00 -1,786.04[注2]
(5)2万吨离子膜烧碱 3,322.00 4,890.00 -1,568.00[注2]
(6)2万吨/年聚偏氯乙烯一期工程 11,428.29 11,529.00 -100.71[注2]
小 计 35,024.01 40,920.00 -5,895.99
    [注1]招股说明书及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后的承诺投资9,433万元对甲烷氯化物装 置进行技改,承诺投资3,583万元对一氯甲烷装置技改, 两项目分别取得浙江省计划 与经济委员会浙计经改[1997]452 号《关于巨化集团公司甲烷氯化物技改项目建议 书的批复》和浙计经改[1999]1863号《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一氯甲烷技改项 目建议书批复》,由于甲烷氯化物装置技改含一氯甲烷技改,竣工决算合在一起反映。
    [注2]HCFC-22装置技改项目、2万吨离子膜烧碱工程项目和2万吨/ 年聚偏氯乙 烯一期工程没有完工还需要进一步投入。
    2.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与招股说明书及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后的承诺投资金额对照 表
被投资单位名称 实际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 差异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农药厂 2,688.00 3,000.00 -312.00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2,044.16 2,000.00 44.16
小 计 4,732.16 5,000.00 -267.84
3.补充流动资金与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后的承诺投资金额对照表
实际投入金额 承诺投入金额 差异
补充流动资金 1,136.66 304.00 832.66
小 计 1,136.66 304.00 832.66
合 计 40,892.83 46,224.00 -5,331.17
    (三)经将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最近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 件中涉及的有关内容逐项对照,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1. 公司最近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涉及的投资项目有关内容 逐项对照表
序号 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信息披露金额 差异
(1)乙氧氟草醚 2,331.63 2331.63 -
(2)甲烷氯化物技改(含一氯甲烷技改) 13,754.49 13,754.49 -
(3)无水氢氟酸技改 1,767.64 1,767.64 -
(4)HCFC-22装置技改 2,419.96 2,419.96 -
(5)2万吨离子膜烧碱 3,322.00 3,322.00 -
(6)2万吨/年聚偏氯乙烯一期工程 11,428.29 11,428.29
小 计 35,024.01 35,024.01 -
    2.公司最近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涉及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有 关内容逐项对照表
被投资单位名称 实际投资金额 信息披露金额 差异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农药厂 2,688.00 2,688.00 -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2,044.16 2,044.16 -
小 计 4,732.16 4,732.16 -
    3.公司最近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涉及的补充流动资金有关内 容逐项对照表
实际投资金额 信息披露金额 差异
补充流动资金 1,136.66 1,136.66 -
小 计 1,136.66 1,136.66 -
合 计 40,892.83 40,892.83 -
    (四)贵公司本次配股材料中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与上 述信息披露文件中涉及的有关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内容相同, 其与前次募集资 金实际使用情况的核对结果基本相符。
    (五)前次募集资金尚未按承诺投入的数额为3,454.75万元, 占前次净募集资金 金额的7.79%。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与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相符。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本次配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 将本专项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配股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对本 专项报告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启华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傅芳芳
    报告日期:200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