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8月31 日上午在巨 化宾馆会议室召开 ,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7 人 , 代表股份 25744811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37120万股的69.36 %,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经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工作条例》,257448110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选举刘 奇、叶志翔、苗 育、许生来、李建中、余洁敏、杨福平、 黄华 章、曹雨虹为公司董事,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
    刘 奇:25744811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0 股反 对,0股弃权。
    叶志翔:25744811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0 股反 对,0股弃权。
    苗 育:25744811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0 股反 对,0股弃权。
    许生来:25744811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0股反 对,0股弃权。
    李建中:25744811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0 股反 对,0股弃权。
    余洁敏:25744811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0 股反 对,0股弃权。
    杨福平:25744811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0 股反 对,0股弃权。
    黄华章:25744811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0 股反 对,0股弃权。
    曹雨虹:25744811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0 股反 对,0股弃权。
    3、选举吴宪钢、杜金松为公司监事,与已由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徐福森组成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表决情况如下:
    吴宪钢:25744811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0 股反 对,0股弃权。
    杜金松:25744811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0 股反 对,0股弃权。
    4、 审议通过《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巨化集团公司进行工业污水处理的 协议》,本项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648110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不计入)所持表决权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刘维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