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传真、书面送达等方式于2007年6月25日发出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三届23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7月5日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参加表决董事12名。全体董事经审议后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12票同意,通过《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更改计划》;
    2、12票同意,通过《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3、12票同意,通过《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更改计划》《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