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城县财政局2003年12月25日下发的《关于给予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政补贴的通知》(宁财预字2003188,,号),为加快宁城县酒业园区的建设,扶植园区内白酒产业的龙头企业,发展本县特色经济,经宁城县人民政府决定,由宁城县财政局给予我公司财政补贴人民币贰仟叁佰万圆整,由我公司享有和支配,该补贴收入已于2003年全部收到。
    该补贴收入对公司2003年度业绩将产生影响,但由于公司2003年度财务工作尚未结束,因此最终结果尚无法预计,公司仍然存在亏损和退市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