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4月5日 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共三名,代表股份217001086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71.15%,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投票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刘河、刘兴志、宋凤国、王韶山、杨桂莲、马竞、郭晓川、李耀林、 张金山等九位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赞成票:217001086股,占100% 反对票:0股 占0% 弃权票:0股 占0%
    二、增补刘玉川、潘雪峰、迟占清、冯国辉、付山为公司董事。
    赞成票:217001086股,占100% 反对票:0股 占0% 弃权票:0股 占0%
    三、同意李振杰、张国昌、杨国荣等三位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赞成票:217001086股,占100% 反对票:0股 占0% 弃权票:0股 占0%
    四、增补杨桂莲、张金山为公司监事。
    赞成票:217001086股,占100% 反对票:0股 占0% 弃权票:0股 占0%
    五、增补高原为公司监事。
    赞成票:7150股,占0.003% 反对票:216993936股 占99.997% 弃权票:0股 占0%
    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宁城县国资局的意见, 监事候选人高原不适合担任公司监 事,因此,公司监事会空缺一人,待下次股东大会选举填补。
    六、修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为:修改公司章程第5.17条,原条款为: 董事会由十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现修改为:董事会由十三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赞成票:217001086股,占100% 反对票:0股 占0% 弃权票:0股 占0%
    大连刘宝有律师事务所律师程丽英女士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认为:公 司二00二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表决合法有 效。
    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宁城老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