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5月3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07年6月7日在公司三楼东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成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1.根据董事长的提名,战略委员会成员为赵川先生、陈红先生、刘有录先生。赵川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成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1.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米丽萍女士、袁振东先生、刘有录先生。其中米丽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成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1. 提名委员成员为赵川先生、阎学通先生、刘有录先生。赵川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成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陈红先生、刘有录先生、米丽萍女士,刘有录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07修订)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2007修订)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原文为: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修改为: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拟投资项目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的,应当由董事会批准;公司拟投资项目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的,该次交易应当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
    原文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修改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控股股东必须实现"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十四、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07修订)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其中议案一、二、三、四、五、六、十三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讨论,公司定于2007年6月26日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相关事项,具体详细请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的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