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5月25日以电话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07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为保证裕龙花园三区的工程进度,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裕龙花园三区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工商银行顺义支行申请总额为5亿元的项目贷款。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根据施工进度和资金情况,同银行协调贷款资金实际投入规模。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