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1月30日披露的《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0元,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重新为公司出具的《专项说明》,现更正为: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2006年度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249,997.67元,占用原因是:1、应收从母公司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调入的工程人员所代缴的五险一金,金额:1,201,348.67元;2、应收公司为母公司建筑工程项目时,暂扣的工程维修质量保证金,金额:48,649.00元;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2006年度未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于2007年2月初已将占用资金全部归还。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