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3年7月1日,公司因未能按期披露2002年年报及2001、2002年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2003年公司虽实现扭亏为盈,但主营业务并未恢复正常,公司股票仍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2004年6月29日,公司被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公司股票再次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2004年12月13日,公司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破产程序,公司股票交易虽被解除退市风险警示,但2004年公司主营业务并未恢复正常,公司股票仍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股票涨跌幅限制为5%。
    自本公司股票被实行特别处理以来,公司董事会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2005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置换,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都得到了提升。2006年2月22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05年度审计报告[(2006)京会兴审字1-88号],根据该审计报告,2005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8,001,276.92元,实现主营业务利润45,174,488.91元,净利润11,341,213.9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823,984.37元,公司主营业务已恢复正常,同时满足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其他条件,根据《上市规则》第13.3.5条规定,本公司于2006年3月3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正常,已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有关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GST宁窖"变更为"G大龙",股票代码"600159"不变,股票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公司股票于2006年4月20日停牌一天,2006年4月21日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