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董事长提议,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临时会议于2006年4月1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10日以电话通迅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其中董事顾光明委托袁振东董事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和表决了如下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相关文件之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行"五分开"的规定,上市公司应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保持独立,为此,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公司董事长赵川先生辞去所兼任的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公司副总经理顾光明辞去所兼任的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公司副总经理冯国宾辞去所兼任的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公司副总经理房满红辞去所兼任的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原在股东单位(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领取报酬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2006年1月1日起其年度报酬均改由上市公司支付,其中董事长9万元/年;董事7万元/年,人;监事6万元/年,人;高管人员中副经理7万元/年,人,其他人员6万元/年,人。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由于公司在2005年度与控股股东进行重大资产置换,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未能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已书面承诺不再领取200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经本次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度津贴为3万元/人(税后)。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其中第5项和第6项内容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