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6年2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06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川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亲自参加会议董事7名,顾光明董事因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袁振东董事出席会议并代行表决权;李绍林董事因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张松涛董事出席会议并代行表决权。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进行2006年度审计工作。年度财务审计费用30万元,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服务所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负担。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2006)京会兴审字1-88号审计报告, 200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1,341,213.97元,可供分配的利润-29,555,479.24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33,307,684.01元,累计未分配利润-33,307,684.01元,公司决定本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6年3月30日上午10:00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其他事宜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