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5 年12 月5 日接到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于2005 年11 月30 日参加了内蒙古满洲里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以人民币3352.87 万元的价格竞得编号为S2005-101-51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于2005 年12 月2 日同满洲里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S2005-101-51 号地块位于满洲里市五道街南、一道街北、宝石路东、湖北街西,宗地总面积19.7 万平方米,出让面积19.7 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特此公告
    
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五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