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共持有公司101,816,000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40.14%,以下简称:“管理中心”)通知,管理中心已解除原与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并在2004年9月15日与金保利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保利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管理中心以协议方式向金保利公司转让管理中心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共计38,200,000股,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41,340,000元。
    本次股权转让已于2004年12月12日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4]1142号文批准。
    本次转让完成后,管理中心将持有63,616,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8%,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金保利公司持有38,2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06%,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