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04年1月19日接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共持有公司101,816,000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40.14%,以下简称:"管理中心")通知,获悉管理中心已与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信托")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管理中心拟以协议方式向中煤信托转让管理中心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共计38,200,000股,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45,160,000元。
    本次转让如获完成,管理中心将持有63,616,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8%,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煤信托将持有38,2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06%,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本次股权转让尚须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方可实施,目前协议双方正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