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4月12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名,实际出席5名,魏雪平董事委托王俊生董事、刘益谦董事委托徐毓荣董事、刘永泽独立董事和王巍独立董事均委托董志光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王俊生董事长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俊生董事为董事长,洪祖杭董事、吴振绵董事为副董事长。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确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委员会 主席 成员
    战略投资委员会 王 巍 吴振绵、魏雪平、洪祖杭、刘益谦
    审计委员会 刘永泽 徐毓荣、董志光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 董志光 洪祖杭、刘永泽
    薪酬及考核委员会 王 巍 魏雪平、刘益谦、董志光、刘永泽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王俊生董事长的提名,同意聘任吴振绵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王俊生董事长的提名,同意聘任王戊一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简历见附件)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吴振绵总裁的提名,同意聘任陈穗建先生、郑玉春先生、沈虹女士、王戊一先生(兼)、陈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沈虹女士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的任期均为三年。(简历见附件)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聘任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均表示同意。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一: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向有关人员询问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论:我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对此作出的聘任决议。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志光、刘永泽、王巍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二:董事会秘书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戊一,男,1958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曾在国家劳动人事部、人事部、北银股份有限公司、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副处长、部门经理等职务。现任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陈穗健,男,1959年11月出生,大专文化,曾在广州市政工程公司、广东省机械工业设计院、广东金业集团公司、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室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总裁等职务。现任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郑玉春,男,1960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在国家体委计划财务司、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副处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副总裁等职务。现任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沈虹,女,1957年7月出生,中专学历,曾在北京内燃机总厂、中国航空服务公司、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副总裁等职务。现任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陈顺,男,1963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在北京市人事局、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副总裁等职务,现任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